一是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,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。对重大招商项目进行联合预审,严把用地项目投资关;一般工业项目供地前,严格对照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和园区亩均投资强度要求供应。实施土地整理复垦项目,完成了210公顷的补充耕地项目省级备案。
二是完成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(上报稿)》,并通过省级审查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,形成了《池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》,并将初步成果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。审查规划方案15个、面积367.42公顷,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规划确定的目标值。
三是积极做好关闭1家露天矿山和3家绿色矿山的现场验收工作,启动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招标工作。
四是扎实开展2020年度22家矿山生态修复计划,其中修复废弃矿山14个。
五是结合“4.22”世界地球日和“6.25”全国土地日,分别以“珍爱地球,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和“节约集约用地、严守耕地红线”为主题,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制宣传教育。
六是开展执法巡查1544次,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14宗,面积15.94亩,其中耕地面积9.73亩。发现并立案查处矿产违法行为12宗,没收采出矿产品12887.35吨,罚没款36.1542万元。